合同車輛在交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損失,如撞、刮、裂、損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提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買賣合同模板優選8篇,希望大家閱讀之后有所收獲。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單位或姓名: 單位或姓名:
住址:*縣*鎮富民街781號 住址:*縣*鄉西東北莊242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電話: 電話:
車牌號:魯Q 發動機號: 底盤號: 登記日期:
廠牌號: 車身顏色:白色
協 議 內 容
一、 甲方自愿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于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 經雙方協商價格為:¥*元,大寫:整
三、 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 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后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 過戶由乙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 因車是二手車,甲方不負責以后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后,車輛產權屬于乙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2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產地: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數量(臺):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單價(人民幣):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大寫:
備注:
第二條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于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于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_____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_____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對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的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2)合格證□(3)說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__________ 。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外觀及漆面
燈光
電動天線
內飾
反光鏡
CD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制動
雨刮器
點煙器
手剎
發動機
鑰匙及遙控器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排擋
門窗
隨車工具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_公里。
5、其它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2)代辦按揭□(3)代辦保險□(4)代辦上牌□(5)代辦裝潢□(6)代辦其它事項 。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_____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元,車船稅_____元,購置稅_____元,注冊費:_____元,其他_____元,合計約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費用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_____,費用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號碼: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于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江蘇省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3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于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章,并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4
甲方(車輛銷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車輛型號、品牌、數量
1、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車輛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車輛價款
1、車輛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價款包括:
(1)車輛本身價值;
(2)車輛保險費用;
(3)車輛裝飾費用;
(4)車輛售后服務費用;
(5)車輛配件費用。
3、車輛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
(2)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
第三條車輛交付與驗收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將車輛交付給乙方。
2、乙方在收到車輛后______日內進行車輛驗收,驗收標準按照合同約定的進行。
3、車輛驗收合格后,乙方有權選擇是否安裝GPS定位系統。
第四條車輛保險
1、車輛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
2、車輛保險費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
(2)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
第五條車輛售后服務
1、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車輛進行售后服務。
2、售后服務的'內容:
(1)車輛保養;
(2)車輛維修;
(3)車輛保險;
(4)車輛售后服務費用。
3、售后服務的時間:
(1)車輛保養:自車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
(2)車輛維修:自車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
(3)車輛保險:自車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
(4)車輛售后服務費用:自車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
4、售后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
(2)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一次性支付。
第六條車輛抵押與擔保
1、甲方保證對所銷售的車輛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并有權將車輛抵押給乙方。
2、甲方保證在車輛交付給乙方前,不得將車輛抵押給任何第三方。
3、甲方保證在車輛交付給乙方后,不得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變更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第七條車輛保險單的變更
1、甲方有權根據車輛實際情況,對保險單進行變更。
2、車輛保險單的變更: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向保險公司申請;
(2)保險公司在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審核;
(3)甲方在審核后______日內與保險公司簽訂變更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車輛交付給乙方的,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車輛價款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車輛價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車輛價款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3、車輛價款不足以支付乙方車輛價款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4、乙方逾期交付車輛或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在車輛交付給乙方后__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收到車輛后__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甲、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了編號為 的《新車買賣合同》(以下稱“原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寶馬進口汽車一輛,總價為 元(含車輛售價 元,上牌費、保險費、原廠防爆膜、行車記錄儀等費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全款,45天內安排上牌,交車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乙方已按約支付完畢相應款項合計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車輛給乙方。現為妥善處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各方在互諒互讓、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須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合格的車輛給乙方,并在交付車輛后45天內辦理完畢上牌手續。
二、如甲方未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車輛或辦妥上牌手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書面或手機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內:
(1)將所有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 元一次性退還乙方;
(2)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為本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作為乙方損失賠償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項約定的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汽車總價 元的千分之五為標準計算違約金給乙方,直至款項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三、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原合同及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蓋章) 乙方:
聯系人: 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認可,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自愿將一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出售給乙方。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價(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預付給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該車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以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大小交通責任事故均由甲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7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沖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模板集錦 篇8
古法見證字 第 號
茲證明( 年 月 日出生,住 )與 ( 年 月 日出生,住)于 年月 日簽訂《汽車買賣合同書》, 年月 日同時向本所申請見證,經審查,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書》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真實,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特此見證。
見證人:
見證單位:托縣古城鎮法律服務事務所
年 月 日
